解析:
全额支付购房款项的情形下,是可以将房产登记至未成年子女名下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未对购房主体的年龄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因此,全额付款购房的行为完全可行,且无需顾虑购买者的年龄问题。
然而,必须特别指出的是,未成年人在参与购房过程中,无论是签署购房合同还是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都无法独立完成相关交易事宜,而必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处理。
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购房人的姓名应明确填写为未成年人的姓名,同时还须注明监护人的姓名,通常情况下,父母双方都需要签字确认,除非其中一方已经过世或者丧失了监护能力。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