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来说,在情侣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进行的适当消费或具有特定意义的转账行为,通常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
由于赠与性质的约束,此类款项往往难以被追回。
然而,若情侣之间存在借贷关系,那么在情侣关系解除后,出借方有权向借款人请求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这部分款项有望通过法律途径得以追偿回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