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法院驳回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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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婚姻法》虽然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但其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涉及到尚在校学习的,仅限于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情形。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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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部分人的潜意识里都是这样的思想:父母对我们的恩情重如泰山。但是生活中也有较为极端的情况,当和父母的关系决裂,需要走上法庭处理一些事情时,法律也为此类事件提供了依据。那么,对于事件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法院驳回,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一、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法院驳回的法律依据

从法律上讲,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如果子女已满18周岁,作为身体、智力状况正常,完全具备劳动能力的成年人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独立生活,即使其仍为一名在校大学生。

从社会层面讲,亲情对于每个人都是宝贵的。随着现在社会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不断增大,父母陪伴子女的时间普遍较少,情感交流更是有限,而成年子女因不愿独立生活而“啃老”的现象也不断增多,导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不断,乃至对簿公堂。如何在父母早日放飞,子女尽快独立的前提下,维护家庭和睦,需要两代人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二、子女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由以上情况需要追加抚养费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

由上文来看,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法院驳回是因为没有满足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只有不能独立生活的人才能向父母索要抚养费,而也要符合法律才能向父母追加抚养费。父母也要考虑和子女之间的感情维系,要多倾注感情才能使家庭和睦,而不至于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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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由于当事人不可能都具备较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往往对案件事实的法律关系性质难以确定,通常是以常理认为而向提讼,因而不可避免提出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这种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将因案件本身事实证据与诉讼请求不具关联性,而导致原告必然败诉,其诉讼请求必然被驳回。

四、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讼
对于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有详细的规定,即“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届满后(包括特殊诉讼时效),原告丧失的仅为胜诉权,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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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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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索要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具体有什么规定问题的答案,希望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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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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