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民事法律范畴内,将款项误转至他处属于不当得利行为,受害者有权依法追偿。
倘若在操作过程中,受害者察觉转款失误,应及时留存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并据此前往所属银行获取相关的转账记录证明文件。
若经核实,收款人确系误收款项,且拥有有效的联络方式,则建议尽早与其进行沟通协商,协商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证明双方之间无任何业务往来或债权债务关系。
如协商未果,受害者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