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尚未正式立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抢劫罪所能适用的最严厉惩处措施即为死刑,而针对此类最高刑可达死刑的犯罪,其法律上的追诉有效期通常设定为二十年。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案件仍处于法定的追诉期之内。
然而,若已正式立案,则将不受时间限制,公安部门仍有权利继续展开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所谓“追诉时效”,乃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对于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享有追诉权力;一旦超出这一期限,司法机关便无法再行追诉。
因此,一旦超过追诉时效,便意味着无法行使求刑权、量刑权以及行刑权,同时也无法适用非刑罚的法律后果,从而导致法律后果的彻底消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