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劳动者离职之后,雇主有权与之进行协商以终止竞业限制协议,同时在满足特定法律或双方合同规定的条件下亦可选择解除该协议。
此外,若不愿解除竞业限制条款,雇主仍然具备这一权力。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必须按约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而作为劳动者,他们则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在竞争对手企业中任职,亦不可自行开设同类型的工厂或开展相同类型的业务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