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保质期限之内,食品出现变质现象时,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对消费者因此所承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还需承担赔偿金额。
法律条文明确指出,生产者或经营者如果生产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或者明知道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继续销售,那么消费者除了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之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索取价款的十倍作为赔偿金,或者要求赔偿损失的三倍,且赔偿金额若低于一千元人民币,则应按照一千元人民币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