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未满八周岁的儿童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涉及到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得到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全权代理;
而对于年满八周岁但尚未成年的孩子们来说,他们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需要得到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经过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方可生效。
然而,这些孩子也有权利独立实施那些纯粹获得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是与他们的年龄和智力水平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