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合同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抵押合同应当涵盖如下四个关键要素:
首先,明确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及金额等详细信息;
其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具体期限;
再次,注明抵押财产的全部名称、具体数量等详尽情况;
最后,阐明担保所包含的所有范围。
抵押合同具备以下显著特性:
1、它是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签署的具有担保性质的合同。
抵押人通过提供特定的财物,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担保。
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物并优先获得其变现价值;
2、抵押合同属于典型的有名合同、诺成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以及要式合同和确定合同等多种类型;
3、如同担保类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它们均为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的从合同。
若无主债务的存在,则不可能产生针对该主债务的担保,亦不会出现担保合同。
因此,抵押合同无疑是一种从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