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外国公民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担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中,至少应有过半数具有中国境内常驻居所。
此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外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地区居民还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这类企业的组织形式必须为有限责任公司,并需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
同样地,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外国公民及港澳台地区居民也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而此类企业的组织形式则可由各投资方共同商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