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企业在实施合并前所处的市场地位,可以将其划分为水平合并、垂直合并以及混合合并等三种不同的类型;
进一步地,根据法律所规定的形式,又可将其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及控股合并这三类不同的模式;
此外,从合并的动机角度出发,还可分为善意合并与恶意合并两种截然相反的情况;
最后,根据合并过程中所采用的支付手段,我们可以将其细分为现金合并与股票合并两大类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