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遇需要解除协议之情况,可尝试进行斡旋,然而在此之前,您需要接受并承担可能由此引发的相应的违约责任。
倘若在双方签订的合约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您将依照这些条款来赔偿对方;
如若合约中未包含这项内容,您将根据实际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损失予以赔偿。
违约行为所需承担的责任形式多样,大致包括继续执行条约义务,开展补充措施以弥补损失及直接赔偿损失等。
在这其中,直接赔偿损失是实践中最为普遍的违约责任表现形式。
在损失赔偿方面,我们通常遵循全面损失赔偿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