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高于特定环境噪音水平便会被视为扰民行为。
在主要供居民生活和教育机构使用的地区,白天噪音强度应限制在每小时55分贝以内,而晚上应小于等于45分贝;
至于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的区域,白天的噪音上限是每小时60分贝,夜晚不得超过每小时50分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