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贵司存在胡乱克扣员工薪资之行为,您可考虑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投诉:
1.前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一般为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亦可向相关机构提交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并申请仲裁解决(仲裁费用通常为人民币200至300元不等,若最终申诉成功,费用皆由涉事企业承担);
3.如对仲裁裁决结果仍感不满,您可在收到仲裁文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4.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您有权请求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之外,还应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工会亦有权利对劳动者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提出仲裁申请、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