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最高数额不得超出合同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
在此范围之外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被视为有效的定金。
在债务执行完毕之后,定金应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即用于抵扣相应价款或予以退还。
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则无资格请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同样地,收到定金的一方若未履行其合同义务,应以双倍金额返还所收取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