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是在土地进行大规模出租时,所采取的一次性的收费方式,其本质上是土地在其使用期限内所应获得的相应价格,又可称之为地价款。
该款项包含了土地的开发成本以及使用期间所需支付的土地使用费用两部分。
其中,前者主要涵盖了征地、动迁及其直接相关联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本质上来讲,这是对土地开发过程中所付出的一次性补偿。
法律依据: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