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买房后退房条件要求及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解除房屋买卖契约所需满足之法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首先,必须是在双方自愿且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
其次,如果逾期履行交房义务超过了规定期限,则同样具有解除契约的法律效力;
再次,若房屋交付的质量无法达到合约中约定的标准,也将视为具有解除契约的法律依据;
此外,如未能获取房屋所有权证书;
最后,倘若面积误差与绝对值相比超出了3%的范围,亦可作为解除契约的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