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员工对加班持否定态度,父母公司应
首先与员工开展积极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如确有需要,员工仍坚决不同意加班者,公司不得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迫使其继续完成额外的任务。
反之,若员工同意加班,则父母公司需依照相关政策向他们依法发放相应的加班费用。
这里,关于加班费用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若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日时间,则需给予其不少于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150%作为补偿;
2.在休息日时,安排员工从事工作且无法为其提供同等价值的休息机会,此时需要支付给员工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200%作为补偿;
3.当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出现时,工作安排可能会影响到员工的日常生活,因此公司必须向员工支付不少于正常工作时间薪水300%的报酬。
由此可见,对于采用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而言,倘若在诸如“五一”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加班费用应按照不低于每日基本工资数额的3倍标准予以支付;
而在5月2日、3日这两天的加班情况中,应当遵循现行公休日加班的相关规定,对员工的薪酬给予两倍的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