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的对象范围,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其所涵盖的不仅仅是具有实体形态的货币、贵重金属饰品等财物,还包括了无形的电力资源、煤气燃料以及天然气等物质财富。
然而,针对那些偷取自己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财物的行为,通常可不必认定为犯罪;但倘若情节严重、具有重大追诉必要的话,仍需依法给予惩罚,只是在刑罚制定过程中,应考虑与在社会活动场所实施犯罪行为有所区分。对于失窃物品的价值评估,应依据被盗物品本身及其有效凭证予以确认。对于那些无法明确价值的物品,则应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同类产品在案发时的市场价值,同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中所规定的核价标准,分别以人民币进行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