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企业的各个分支机构原则上有资格享受其母公司所拥有的全部或部分资质。
在未经母公司明确授权许可的前提下,如果此类资质并不禁止其他相关方进行利用的话,那么相应的分公司便可以合法地行使这项权利。
然而,倘若该等资质属于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借贷或依靠其他第三方关系来挂靠的范畴之内,那么分公司将无权继续使用母公司的这部分资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