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如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者或行人间出现交通事故,除非非机动车驾驶者或行人存在明显过失,否则应由机动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若有证据证实非机动车驾驶者或行人确有过错行为,依据其过错程度,可适当减轻机动车驾驶者的责任。
若经有关部门鉴定,机动车驾驶者并无过错行为,则此类驾驶者仅需承担百分之十以下的赔偿责任。
但倘若非机动车驾驶者或行人蓄意制造碰撞,则机动车驾驶者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