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现行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是根据伤者在治疗过程中所残留的组织器官损害以及功能障碍情况,以其工作、学习、日常生活与社交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作为参考指标,同时结合医疗和护理依赖的具体情况,将残疾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十级则为最低等级。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一级伤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