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不幸遭受工伤,您应该首先前往当地劳动行政管理机构(通常情况下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局)递交工伤认证申请,由该职能部门对您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并且依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裁定。
当下,全国各地区都已设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其中也包含了劳动工伤业务办理窗口,这将极大地方便您进行工伤申请。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被确诊、评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起,或者工伤职工、受伤人员的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之日起或被确诊、评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一个自然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管理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