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依法缴付交强险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如下所述: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勒令该机动车辆暂停行驶,并通知其所有人和管理者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同时对违法者进行处罚,罚金为按照规定投保最基本责任限额所需缴纳的保险费用的两倍。
其次,机动车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需承担起全部赔偿责任,而对于超过此范围的损失部分,则需依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各自的赔偿比例。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