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一个人的籍贯是依照其太祖父(或高祖父、曾祖父)的长期居所或者诞生之地来确定的;
同样,也可以参照太祖母(或高祖母、曾祖母)的长期居所或者诞生之地进行定义;
亦有可能是,根据外太祖父(或外高祖父、外曾祖父)或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外曾祖母)的长期居所或者诞生之地来确定一个人的籍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