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财务账簿的保存年限按照其保管时限的长短,可以区分为永久性保存与定期性保存两种不同类别。
在这些类别中,定期保存则具体划分为保存期限为十年以及三十年这两类,而这种保存权限得从会计学上所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条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