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需要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忠实履行合同情况而决定是否予以返还。
若未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则无需归还;
反之,若收受履约保证金一方未能如约履行其义务,则应向另一方支付双倍金额以示赔偿。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措施。
当债务人完全履行债务之后,定金将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全额收回。
然而,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那么他/她将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同样地,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那么他/她必须向对方支付双倍金额的定金作为赔偿。
当当事人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时,当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是定金条款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