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安置房尚未取得所有权证书,您可选择前往公证机关进行相关的交易公正操作;
抑或等待原户主取得房产证书之后,再行办理收购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以及过户手续。
这样能够有效地规避潜在的交易风险,防范"一房多卖"现象的出现。
关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应由不动产物权所在地区的登记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办理工作。
国防部对我国的不动产实施了统一的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畴、登记机构及其登记办法,这些均由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