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缴纳医疗保险首次正常费用之后,次月15日即可生效并开始使用该项服务。
若在此之前曾经参加过医疗保险,但停交时间未超过三个月,在重新续费后,仍然会在下个月15日起生效。
然而,若停交时间超过三个月,则需要等待六个月才能够再次生效使用相关服务。
关于具体的缴纳期限以及报销额度的规定,由于各地政策略有差异,请您前往所在地的社会保障中心咨询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