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延期交付房屋所涉及到的赔偿问题,我们设定了一个明确的标准。
那就是,根据延迟日期的长短,开发商需要每日向购房者支付其购买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若当事人认为此违约金标准过高,进而提出相应诉求要求降低违约金,那么其必须证明违约金已经超出其实际损失的30%;
反之,如果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其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则需提供证据来支持其主张,并以此为依据申请提高违约金金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