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警方将在对疑犯实施拘留的24个小时内,依法履行通知家属的义务,但在特殊情况下或无法找到家属联系方式时则无法进行通知。
对于具备批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其拘押许可应于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呈交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然而,在个别案例中,若涉及复杂的阅卷与调研流程,申请审查和批准逮捕的时间可适度延长1天至4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其拘押许可的申请审查和批准期限可延长至30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