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凡个人触犯此项罪名之行为,致使公司、企业员工获得财物作为报酬,且金额达到较大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财物价值巨额,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罚金。
2.对于涉嫌犯下此类罪行的单位,法院将判决其支付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前述准则进行量刑。
关于罚金的具体金额,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主要依据行贿的实际数额与情节而定。
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自由刑处罚,主要取决于他们在行贿过程中的职责权限大小及其所发挥的作用程度。
3.特殊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豁免或减轻。
本法典第3款针对该罪行的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情节作出了特别规定。
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包括行贿人在行贿行为尚未被检举揭发之前,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行贿行为,即在行贿行为尚未被检举揭发之前有行贿自首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无论犯罪情节轻重,只要存在自首行为,均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这对于分化瓦解贿赂犯罪分子具有重要意义。
4.量刑标准如下:
在被检举揭发之前主动坦白交代,并且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在被检举揭发之前主动坦白交代的,可予以减轻处罚,甚至可能免除处罚。
行贿金额超过五千元人民币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如果行贿金额巨大,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