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购买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商品的情况,您有权提出退房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开发商必须持有具备法律效力和有效性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若开发商未能取得预售许可证便开始预售房屋,则此种行为将被视为非法操作,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够在诉讼提起之前成功获得合法且有效的预售许可证,那么该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有可能被重新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