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遇驾车通行意外状况导致无法确知是否曾与人碰撞,首要举措当为进行合理备案。
首先需迅速将车辆停靠至安全地带并仔细察看事故现场,坚决杜绝未经调查便擅自逃离。
若不幸确已引发事故,务必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警方报案,待交警抵达后再行处理。
在交警确认现场无任何异常且各方当事人均无异议之后,方可离开现场。
倘若事故导致人员伤亡,须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实施必要的救援措施。
即便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而产生变化,亦应明确标注变动位置。
即便被撞者表示自身并无大碍,仍应进行备案登记,因部分伤害可能在当时并不显著,内伤等情况亦可能于事后显现。
仅凭当事人主观判断恐难准确无误,及时备案对己方及对方均有益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