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故意伤害导致受害人构成轻伤的案件中,通常会在5至6个月后开庭审判并作出相应的判刑决定。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且严重的案例,可能会出现延期审理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如在此期限内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则将被转为逮捕;
在之后的羁押过程中,需等待法院进行审判并作出最终生效判决。
此外,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也有明确限制,不得超过3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