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实际上,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上市公司退市必然导致破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司有以下几种情形可被视为已破产,例如,企业法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其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应付款项,或者其偿债能力明显不足,甚至存在明显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性;
此外,当债务人或债权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也可以被认定为公司已经破产。
然而,这些情况都不包括公司是否已经退市这一因素在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