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延期交付已诺定为房产交易之违约行为,至于具体的违约期限并无法律明文进行硬性规定。
买房和卖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会对购房的各种权益与义务做出明确约定,而其中涉及到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也将在此份契约中予以明确规定。
若一方未能严格遵守合同所订立的相关条款及条件,那么这便是一种违约行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