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六、星期日之外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共计七种:
(1)元旦,即新年的第一天,放假一天;
具体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
(2)春节,这个传统佳节不仅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还享有长达三天的假期,即从农历正月初一开始,至农历正月初三结束。
(3)清明节,这是一个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节日,放假一天,即清明节当天。
(4)劳动节,这是一个属于劳动者的节日,放假一天,即每年的5月1日。
(5)端午节,这个传统节日有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放假一天,即农历端午当天。
(6)中秋节,这个象征着团圆与和谐的节日,同样享有一天的假期,即农历中秋当天。
(7)国庆节,这个举国欢庆的日子,放假三天,即10月1日、2日、3日。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而对于休息日加班工资,则按照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进行计算。
此外,如果在法定休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需向其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元旦,放假1天(在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日(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日
(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天)。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天)。
(7)国庆节,放假3天
(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
(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
(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15-34岁的人为青年);
(三)儿童节
(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
(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