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故意驾车冲击他人车辆之处理事宜,其详细情况如下所示:
首先,责任人有义务承担对受害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这其中包含了为修复被损车辆所需支付的款项以及车辆因此而暂停运营所带来的间接损失等等;
其次,当地公安部门有权对此类事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最后,若情节严重且涉及金额巨大,则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故意冲击他人车辆的行为,无疑是一种故意破坏公共财产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径。
如果这种行为主要是为了发泄个人情绪、追求刺激感、炫耀自己的强势地位或者无缘无故地制造麻烦,那么它就属于随意破坏公共财产的范畴,其中也包括了对他人车辆的破坏。
当此类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超过两千元人民币时,便符合了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