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不能称作酒驾。
酒驾行为的适用对象主要为机动车辆,而不包含自行车型,后者在交通法规中归类为非机动车辆。
我们通常所提及的饮酒驾车情况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饮用酒精饮料后,仍继续驾车行驶的行为。
当然,对于自行车骑行者来说,他们在饮酒状态下仍然可以骑车出行,但这同样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
因为饮酒会对人体神经系统产生一定程度的损伤,即便骑行的是非机动车辆,也无法完全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