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国民法典对婚姻关系出台了新的准则,增添了针对离婚冷静期的详细规范。
这一系列法规的主要动机源于我国离婚事件的急剧上升,以及如何确保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固性成为了当前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
民法典在此基础上新增设了一个冷静期作为前置程序,而这个程序在许多地区早已开始实施,并没有提出过于严苛或不合理的要求,因此并不会对离婚自由产生实质性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