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除去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其余任何时候都应允许被羁押人员的家属提出探访请求。
然而,每名家属每月的探访次数不得超过一次,每次探访的时长也不能超过半个小时。
此外,每次探访时伴随家属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羁押在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若欲申请探访,必须先得到案件办理机构的许可,同时还需获得公安部门的批准。
通常情况下,被关押在看守所中的人员将收到关于会面日期、手续以及会面地点等信息的通知,以便他们与自己的近亲进行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但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