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受贿罪的构成要素,其具体要求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受贿罪所侵害的客体乃是一个复合性的法益,且是由多个客体组成。
其中,首要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营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机构的正常运作。
而次要的客体则是这些机构中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廉洁性。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待此罪行,需清楚地认识到,行为人必须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求财物,或者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并且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受贿罪。
再次,从主体角度分析,受贿罪的主体是一种特殊的主体,也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既包括那些自然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同时也包括那些经法定程序被确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人员。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受贿罪的成立必须以行为人的故意作为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人是出于故意的心态去实施受贿犯罪行为时,才会构成受贿罪;
而过失行为并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