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如下:
首先,需携带必要的资料前往当地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进行登记备案;
接下来,人民法院会在收到案件后启动正式的司法程序,对案情进行深入细致的审理和分析;
在此过程中,若法院认为经过调解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将判定离婚成立;
所需提供的具体材料包括:
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书以及能够明确证实夫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的相关证据等等。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请求,但这一权利必须通过相关组织的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来实现。
在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通常会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
如若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调解无果,则应依法判定离婚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