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撞击伤害的情况下,倘若该类事故并非因职工个人原因导致且负有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可依法认定为工伤。
在此情况下,职工如已参与工伤保险,其医疗费用以及住院期间所需的伙食补贴等相关支出将由当地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同时,其工资及福利待遇仍需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