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以犯罪情节最为轻微者论,则此等涉嫌非法拘禁罪之人士可能面临的刑罚包括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社会权之剥夺。
就该罪行之客观表象而言,主要体现于对他人人身自由的非法剥夺,这种行为可具体细化为两类:
一类是通过直接束缚受害人的身体来剥夺其身体活动的自由;
另一类是通过间接方式对受害人体限制,亦即剥夺其身体自由。
倘若有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量刑将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或剥夺其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