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共犯之构成要素如下:
首先,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公司对其财物所有权的独占性和排他性;
其次,从客观的角度来看,该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多名行为人共同利用其职务上所获得的便利条件,侵吞、窃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法定的较大标准;
再次,从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此类犯罪的实施者应为特定的人群,即公司内部的工作人员;
最后,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所有参与此种犯罪活动的行为人均需具备共同的故意心理,并且其行为动机必须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司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