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犯罪领域中,几种最为常见的罪名为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以及民事以及行政枉法裁判罪等。
这些犯罪活动主要涉及到高官职务犯罪方面。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两种类型。
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话,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同时,该法律法规也对司法工作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所可能触犯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例如徇私枉法罪、民事以及行政枉法裁判罪等等。
除此之外,还有枉法仲裁罪这一罪名。
关于法官回避的情况,则包括与案件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多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