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倘若共有产权者为夫妇,则无需支付任何税费,仅需支付数百元的登记手续费作为工本费用。
若为亲属关系,可通过办理赠与方式实现共有,在此过程中,需要依照相关规定缴纳以下税费:
营业税按5%计算;
契税按3%计算;
印花税各按0.05%计缴;
公正费用大约在1%至2%之间;
若涉及到附加税费,其税率则可能在3%至7%之间;
此外,还需支付房屋评估费用,其比例约为0.5%。
对于近亲及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群间的房产赠与行为,以及因继承或遗赠获得房产的情形,均可享受免征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然而,当此类赠与房产在未来进行销售时,将被征收高达20%的个人所得税。
若共有产权者之间并无亲属关系,则应按照常规的房屋过户手续来收取相应的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