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擅自处理由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涉案人员可能因此触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行。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的“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乃指当事人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以达到情节严重程度之违法犯罪行为。
在这里,“查封”是指司法机关针对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物进行清点之后,再施加以封条,将其原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
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均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相应刑罚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